訴訟離婚的程式與判斷標準
- cholezwong
- Aug 13, 2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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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的離婚管道有協定離婚和訴訟離婚。
如果無法達成離婚協議,關係確實破裂,可以選擇訴訟管道離婚。
一、離婚由人民法院調解。
2、起訴離婚時,視為夫妻關係確實破裂:
(1)重婚或與他人同居;
(2)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;
(3)經反復教育,賭博、吸毒等不良習慣保持不變;
(4)(二)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的;
(5)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其他情形。
3.離婚的有限情形
判决、調解不允許離婚,沒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個月內提起離婚訴訟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。如果被告提起離婚訴訟,沒有任何限制。
原告無新情况、新理由撤回訴訟或者按照撤回訴訟處理離婚案件,原告在六個月內提起離婚訴訟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。如果被告提起離婚訴訟,沒有任何限制。
婦女懷孕、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,男子不得申請離婚。除非女性申請離婚或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接受男性的離婚請求(例如,如果孩子不是男性)
現役軍人的配偶未經軍人同意,不得提出離婚訴訟,軍人有重大過錯的除外。
四應準予離婚之情形
關係確已破裂,調解無效的,準予離婚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,準予離婚。
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許離婚後,雙方分居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,準予離婚。
5、訴訟離婚的生效時間
第一審判決上訴期滿無人上訴的,離婚自上訴期滿之日起生效。
第一審判決後上訴的,離婚自第二審判决之日起生效。
訴訟離婚的生效日期不以民政局辦理的離婚登記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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